金穗旅游卡(以下简称旅游卡)是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与浙江省旅游局合作发行的,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购物消费等功能,不允许透支的以人民币支付结算的银行卡。
旅游卡是一张集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的专业旅游一卡通,按照发行对象不同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
客户须知
1、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申领金穗旅游卡个人卡。
2、申领旅游卡时,须在本行开立备用金账户,备用金起存金额为100元,多存不限,并可随时续存。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和计息办法计付利息,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3、旅游卡功能:
*旅游优惠服务:旅游卡用户可在浙江、山东、四川、黑龙江等省旅游消费使用,享受当地持卡消费者同样的优惠措施,刷卡或出示卡即可享受优惠折扣。
*旅游预订服务:农行及浙江省旅游局特别开通的“96118”旅游卡服务热线,为持卡人提供旅游咨询、订票、订房、旅游线路预定、办卡咨询、投诉等服务。
*金融功能:旅游卡具有金穗借记卡应有的功能,包括存取现金、转账结算、购物消费、个人理财、自动约转、代缴费用、基金国债买卖、外汇业务等多项功能,还可在全国银联商户购物消费。
*金穗通手机服务功能:旅游卡可以加载金穗通手机服务功能,包括充值和账户管理。其中充值功能使持卡人旅游中无须购买充值卡,利用短信进行手机充值。
4、持卡人应在旅游卡中保持足够余额以备支付。持卡人购物消费及存取现金等一切收付款项均在其账户中实时办理,通过联网POS实现消费交易。
5、持卡人可在本地受理网点或自助银行或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查询账户余额和交易明细。
温馨提示
1、旅游优惠服务是指持旅游卡在旅游业特约商户购物消费,可享受打折优惠和消费积分奖励。
2、旅游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
3、旅游卡遗失或失窃,持卡人应及时办理电话挂失或书面挂失。
4、持卡人应妥善保管旅游卡密码,防止泄漏。凡密码相符的旅游卡交易均视为合法交易。
5、持卡人若联系地址、电话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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