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汇

  个人购汇是指我行在境内居民个人因出国(境)需经常项目外汇支出时,为其提供以人民币购买外汇的服务。

  Ø 业务须知

  1、境内居民个人,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自然人及未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持中国护照的中国自然人可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我行外汇网点购汇。

  2、居民个人办理购汇时,应当填写我行《居民个人购买外汇申请书》,并提供规定的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客户因出国(境)朝觐、探亲会亲、境外就医、商务考察、被聘工作、自费出国(境)留学、其他出境学习、外派劳务、出境定居、国际交流、境外培训、出境(包括赴港澳)旅游、缴纳境外国际组织会费、境外邮购、境外直系亲属救助等行为可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购汇。

  4、可到我行外汇网点直接购汇的金额规定:

  *旅游(含港澳游)、朝觐、探亲会亲、境外就医、其他出境学习、商务考察、外派劳务、被聘工作、国际交流、境外培训,其他出境行为:在半年以下的为等值3000美元(含),在半年以上的为等值5000美元(含)。

  *自费留学:学费按照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学费证明上所列明的每年度学费标准供汇;生活费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以下的,可凭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学费通知书、护照签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我行办理购汇;对于生活费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以上的,可持录取通知书、生活费通知书、护照签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外汇局核准后,到我行办理购汇;对于前往德国、比利时等需要汇入保证金才签发留学签证的国家的自费留学人员,可在持相关证明材料购买外汇保证金汇出境外的同时,另外还可购买等值3000美元的外汇,作为出国途中的零用费。

  *出境定居、缴纳国际组织会费、境外邮购、境外直系亲属救助、其他等行为:等值3000美元(含);

  *边境游:等值500美元(含)。

  Ø 温馨提示

  1、购汇金额在规定限额以上的,居民个人应当持相应的证明材料向当地外汇管理局申请,凭当地外汇管理局的核准件和规定的证明材料到我行办理。

  2、居民个人所购外汇汇往境外后,从境外退回的外汇必须结汇;购汇后,因故未出境的,所购外汇必须结汇。

  3、居民个人购汇后,应当在办理下一笔购汇前,就上一笔购汇办理核销手续,未办理购汇核销手续的,不能办理新的购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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